为改善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降低事故总量,我省决定,到2015年底要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903家,使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矿山得到依法整顿关闭,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小型矿山数量有较大幅度减少。
江西省提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在每年度1月底前下发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计划,依法确定本地区关闭企业名单,并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为防止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区域内关闭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进行一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