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年完成生铁908.72万吨、钢882.25万吨、钢材坯811.9万吨,同比分别增长4.9%、3.38%、3.95%;实现营业收入420.57亿元;实现利润1.6亿元,同比增利1.4亿元;上缴税收12亿元,同比增长33%。
加大扭亏力度
狠抓供销“两头”。在原燃料采购上,公司以保供降本为目标,坚持按性价比采购,优化结构,合理库存,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大幅降低了采购成本。2014年公司主要原燃料采购成本同比下降31.95亿元,其中铁矿石采购成本同比下降20.4亿元。在产品销售上,通过加大接单力度、优化资源流向、推进产品出口等措施,有效化解了产品销售困难。2014年公司产销率98.19%、货款回笼率100%;出口钢材141.66万吨,实现出口创汇7.8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3.34%、45.42%,均创历史新高。
奋力对标赶超。牢牢牵住挖潜增效的“牛鼻子”,大力开展铁前降本、钢后提价、节能增效三大系统 攻关和降低合金成本攻关、技术经济指标攻关,取得了较好成效。2014年1-11月公司生铁制造成本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由2013年高17.10元/吨 降至低6.28元/吨;与行业平均水平比,1-11月公司中厚板平均售价由2013年高18元/吨提高到高46元/吨,商品热卷平均售价由2013年高18元/吨提高到高49元/吨,高线平 均售价由2013年低5元/吨提高到高59元/吨,电工钢板由2013年低643元/吨缩小至低634元/吨;公司2014年同比节能增效1.79亿元, 吨钢外购电量下降15kwh,自发电量提高6703万kwh;全年吨钢合金成本同比下降29元,降低合金费用2.4亿元;全年主要工序技术经济指标改善同 比增利4.16亿元。
防范资金风险。在资金紧张、融资难的情况下,公司千方百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存货周转次数为7.56次,高于行业平均水平1.75次;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投资效益为先,集中有限资金推进基建技改,保障了中冶新材品种升级改造、4#烧结机烟气脱硫和气体公司氧氮分压运行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仅为5.90亿元;拓宽融资渠道,2014年通过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债券筹集资金31亿元;通过新加坡公司实现境外融资4.44亿美元;加强费用控制,在行业财务费用上升超19%的情况下,公司2014年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079万元,降幅为7.88%。
深化内部改革
分阶段实施“三项制度”改革。公司领导减少1名,二级单位科室(车间)机构编制减少43个、精 减率7.28%;二级单位管理人员精减269人,其中科职干部减少163人。按照“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原则,通过实施劳务用工制度改革,2014年公司 清理顶替外委、隐性劳务用工885人;优化在岗人员配置,转移配置1767人到缺员单位或置换外用工岗位;913人自愿退养提前离岗。
继续推进其他改革。2014年9月1日开始试行新良特钢风险抵押承包目标管理,实现了阶段性控 亏目标。对接市场,以销售为龙头,完成了销售部改革。在特钢公司、洪钢公司、销售部试行放宽员工内部退养政策。完成了焦化、一钢、二钢和一动力部分看守性 岗位整合。对部分单位汽车业务、机电设备维修业务进行了整合。关停了特钢公司型钢厂。将新钢设计院、建辉监理公司、新钢房产公司合并,组建了江西工程技术 公司;将监察处、审计处合并成了监察审计处;撤销了石灰厂,将其业务和人员成建制划入集体企业——新钢实业公司。
2015年:提质增效综合改革
2015年生产经营主要目标:完成生铁898万吨、钢871.5万吨、钢材坯846.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410亿元,实现利税13亿元,其中利润2亿元。
在营业收入与2014年基本不变的前提下,2015年公司要实现利润增加,提质增效是关键。大 力提升质量,各项质量指标比2014年有明显改善,质量异议发生起数降低30%;调优品种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搞好产品定位,增强产品创效 能力;增强创新能力,促进“销产研用”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科技增效1.2亿元;推进节能增效,确保吨钢综合能耗低于 635kgce、自发电量达到15.5亿kwh;创新营销管理,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和用户服务能力,确保产销率、货款回笼率均达100%;坚定不移推进产品 出口战略,今年计划出口钢材120万吨。
重点突出“三项制度”改革,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按照“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的原则,通过清 退外用劳务、压减单位定员、盘活内部岗位等措施,确保主业劳动生产率提高10%左右、劳务费用降低1500万元。;采取劳务输出的方式,引导员工走出新 钢、外出就业,一方面,寻求与行业兄弟企业的合作,通过短、长期劳务和技术输出,减轻公司用工压力;另一方面,加强与地方企业的合作,根据需要定向引导富 余人员到地方企业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精干钢铁主业用工,鼓励员工到用工相对紧张的集体企业和控参股企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