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矿业开发秩序,确保国家重要矿产资源安全,去年以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在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对稀土、钨、锑、锡、钼、萤石和高铝黏土等矿种涉及的168个探矿权和170个采矿权进行了全面清理。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湖南厅重点打击四类违法行为。一是无证勘查开采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标准取缔无证勘查开采稀土等矿产的非法采矿点。二是探矿权圈而不探行为。省、市、县三级联动,严格要求探矿权人按照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施工,对圈而不探或随意更改施工方案的,不予通过年检。三是非法转让稀土等矿产的探矿权采矿权行为。重点查处以承包方式私下整体转让或分割转让等非法转让行为,对因企业破产改制或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非法转让行为,分门别类,采取先查处再补办手续等形式予以纠正。四是越权审批勘查采矿许可证行为,重点查处以颁发非稀土等矿种采矿许可证行采稀土等矿产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南共查处稀土等矿产违法开采行为5起。其中,超深越界2起,持过期采矿许可证采矿2起,非法采矿1起,取缔非法采矿点40多处,同时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减少锑、锡、钼等矿山24家,有力地维护了矿业权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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