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至9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能源局组成的联合检查验收组,对青海省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组一行听取了省政府关于青海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海北州、海西州等重点地区和默勒煤矿、沟里金矿等矿区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9日上午,检查验收组在西宁召开会议,国土资源部开发司副司长、检查组组长王昆代表检查验收组向省政府反馈意见认为,青海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各项措施到位;二是部门协调,联合执法,保证了整合工作有序进行;三是整合方案切合实际,按照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参与整合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整合主体;四是推进措施有力,诸如组织整合企业和法人座谈解读政策、对拒绝接受整合企业年检不予通过、在整合过程中依法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现场督促、约谈企业等方式,有力推动了整合工作的开展;五是及时部署,扎实推进,整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对祁连县阿柔煤矿、尕大坂多金属矿、都兰县哈利哈德山锰矿区、跃进山铁矿区等8个矿区重点进行了进一步整合,通过整合减少了12个矿业权,较好地体现了整合工作和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勘查和开发相衔接,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政府运作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实现了"减主体、增规模、上水平、得安全"。检查验收组在充分肯定青海省工作的同时,也实是求事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省政府副秘书长莫重明表示,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组织各地区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检查组的反馈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成果。按照检查组的要求,把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根据矿产开发实际,结合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做好整合后续工作,切实提高矿产开发的集中度和水平,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继续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入手,通过强化矿产开发日常监管,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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