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湖州市德清县及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连续发生血铅超标事件。针对近期铅蓄电池行业引发的铅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环境保护部5月1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需通过严格环境准入,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基础工作,严格企业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采取严格措施整治违法企业;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铅蓄电池等涉重金属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同时,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对该区域所在地级市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市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造成环境危害的肇事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止排放污染物。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今后凡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据了解,我县有3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和1家铅冶炼企业,都位于大麦屿街道。为坚决防止类似污染事件在我县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六个一律”和省十一厅局“七个一律”工作要求,对4家企业实行了停产整治。据悉,3月中旬以来,4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且已陆续解散工人、拆除相关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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