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国财政部等周四发布通知,明确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免征或减半徵收契税.
刊登在财政部网站的通知称,契税减免的范围主要涉及企业公司制改造、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合并或分立、企业出售、企业破产、事业单位改制等.
通知称,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後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 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对於事业单位改制,投资主体未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後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後的企业妥善安置原单位职工且与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於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上述通知执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去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意在加速推进事业单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