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大对稀土产业的整治力度,赣州市现有的88本采矿许可证,将整合到不超过42本,在现有8个县布点开采的基础上适度集中,原则上对2009年和2010年度稀土采矿财政贡献1000万元以下的县域范围内,暂停稀土开采。
我省将对现有生产规模小、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大的稀土冶炼分离企业限期关停。2012年6月底前,力争我省稀土冶炼分离生产能力压缩至2.5万吨左右。我省力争稀土产业工业废气、工业废水处理率和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在2年内力争复耕3万亩、造林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