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为了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正式签署《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环保工作更分明,环保职责更明确。于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目前相关征管准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
环境保护税作为新税种,以排放应税污染物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有别于其他税收,专业性强,征收管理较为复杂,为此《环境保护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与环保部此次签署的协作机制重点明确了税务和环保部门合作的七大类工作任务,包括发布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规范,制定落实减免税政策的操作性文件,设计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等表证单书,开发建设税收核心征管系统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指导地方做好征前准备和档案资料交接,共同组织开展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协调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其他任务事项。协作机制还对《环境保护税法》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制定、成果共享、对外宣传、支持保障等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处理方法,确保两部门高效合作,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
环保税将由税务机关征收,增加了执法的刚性。原来欠费拒缴只是一般的催缴与处罚,而费改税后,偷税漏税、拒缴税款污染将被追究刑责。可以说,以后如果你不缴纳环保税,那么久是犯法哦。环保税倒逼企业减排,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转变的办法也是厉害。小企业和僵尸企业以后的路艰难啊!未来,各行业的市场竞争力的也将加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