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前,内蒙古所有井工煤矿全部建设完善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五大系统;其中,神华乌海能源公司黄白茨等19处试点煤矿要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昨日(13日)获悉,到2013年6月底,内蒙古所有井工煤矿全部完成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的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精神,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结合内蒙古实际,于4月12日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对已有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系统进一步建设完善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紧急避险系统和“五大系统”的有效联接。 2011年底前,内蒙古所有井工煤矿全部建设完善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五大系统;其中,神华乌海能源公司黄白茨等19处试点煤矿要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国有重点煤矿、自治区30户重点煤炭企业中的高瓦斯矿井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全部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 2012年底前,国有重点煤矿、自治区30户重点煤炭企业的其余煤矿,全部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2013年6月底前,自治区其余各类井工煤矿全部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来源: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