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消息,今日国家电监会价格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在一个能源研讨会上表示,电价改革推进和电价制度完善,可将加快理顺煤电关系作为突破口,煤价市场化在前,电价市场化跟进。
能源改革一直以来雷声大雨点小,去年年底发改委、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两份文件,电煤市场化破冰之旅开始,但两份文件对于电价市场化的推进并未给出答案,仅在《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最后提出,将继续加强对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煤炭期货市场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
今日中国能源研究会召开主题为“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的制度保障”研讨会,会上多位政府部门代表和企业代表对能源制度改革提出建议,其中国家电监会价格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表示,电价和电价政策的改革,关系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节能环保、应对气候变化等,电价政策是推动能源革命的保障之一。
“电价形成机制的改革,政策应该加快推进。”黄少中认为,电价改革面临的问题很多,阻力很大,因此改革应有新思路,选择能够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来做。
黄少中表示,在他看来,加快理顺煤电关系是一个重要突破口,当前煤价市场化改革已经启动,电价市场化应及时跟进。此外,推进大用户直购电交易,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的方式来推动电网经销模式改变,都是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有利突破方向。
电力体制改革始于2002年的电改“5号文”,即国务院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五大任务。去年是电力改革十周年,在经历了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和粗糙的主辅分离后,电力市场参与主体变得更加多元化,然而电力体制并未因此理顺,在煤价上涨周期中电力矛盾尤为凸显。
“放开市场,首先应该放开价格,如果这个最重要的信号不放开,怎么去引导竞争?” 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能源经济学家彭喜明认为,价格改革应重于机构改革,过去中国电力改革侧重分拆主体,但分拆后价格不放开,只是形成了多家垄断企业,没有改变根本问题。
日前,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快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加大对电网输配业务及成本的监管,核定独立输配电价。改进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大力推广峰谷电价、季节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推进工业用户按产业政策实行差别化电价和超限额能耗惩罚性电价,实施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