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城中村房东“清一色”按照每度电至少1.5元的单价收费,有违省物价局去年底颁布的通知要求
房东出示的房租收据,电费为1.5元/度
事态进展
自去年广州实施阶梯电价起,城中村房东私设电费价格一直引发争议。为了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广东省物价局在去年底颁布《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要求今年起“谁用电、谁付费”。然而在过去的1月份,城中村电价依然“无王管”,所有的房东都“清一色”按照每度电至少1.5元的单价收费。
租户懵懂
从未听说有新规限价
“从去年六七月份开始,房东就把电费从1元/度涨到了1.5元/度,说是广州实行阶梯电价,电费统一上涨了。”天河区石牌村朝阳大街的租户罗先生如此告诉记者。由于周边出租屋电价收费基本维持在1.5元/度上下,“只能是他们说多少就是多少”,罗先生无奈地耸耸肩。
租住在康乐中约北巷的周先生也有类似遭遇,“电费是去年七月涨的”。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8名城中村的租户中,承租人“清一色”被要求以1.5元/度的电费单价交费。然而,他们对于省物价局的新规均表示“闻所未闻”。
从事环卫工作的林先生曾经向房东提出异议,认为电价高于普通居民电价收费,并不合理,“房东说,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认为收费高就退租”。房东告诉林先生,因为电路线损、过道灯耗和视频监控等都要耗电,这些费用算不清楚,按1.5元/度收取是“市场行情”。
房东解释
按照新规收取太麻烦
董先生是石牌村凤凰大街的老居民,拥有一栋5层高的楼房,共有10户租客在这里安家。应当地派出所要求,董先生在每层楼道的拐角处都安装了视频监控器。“每个月,光视频监控就得花个八九十块钱电费”,算上楼道灯耗、线损,董先生认为电价按1.5元/度来收取,“够合理”。当记者向他问及省物价局新近下发的电价收费“新通知”时,董先生表示略有耳闻,“但是我都一把年纪了,哪里有精力去跟每个租户算这笔账”。
在江夏村的房东杨先生亦认为固定电价收取更方便。他拿出了2月1日向部分租户收取电费的收据单给记者看,其中一户租客一月份的实际用电是112度,每度电收费1.5元,“过道的灯都是要费电的,这个电费我们不应该承担啊!”他透露,周边某些房东对一些每月用电量超过500度的租户收取的电费已经高达2元/度,“还是固定电价来得简单,不用费脑子计算”。
记者咨询
谁来监管电费无人知
据记者走访广州多处城中村出租屋调查发现,《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自1月份开始实施以来,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在海珠区康乐村的康乐东居委会出管办,工作人员表示,没接到通知要求配合监管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
那么,城中村大量的外地租客权益如何得以保障?4日早上,记者以租客身份,连续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热线了解情况。
12358,省物价局分机:“新《通知》已经在网上公布,并要求各市转发通知,具体投诉请拨打市物价局”。
12358,市物价局分机:“相关通知已经以转发文件的形式发给各区物价局,并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具体是否到达街道,他们不清楚”。
83228936,市物价局办公室:“建议到街道询问,他们只负责‘上传下达’,具体执行要看各区安排。加上新政策实施才1个月,他们还没有跟进。建议致电12358投诉”。
电费算账
按1.5元/度收费
房东着实赚不少
1.5元/度的电费到底合不合理?
目前,城中村里出租屋少则10户,多则30户以上。每户夏季电费若按200度、非夏季用电若按50度计算,整栋出租屋的用电量在500度至6000度之间不等。
如果按照此耗电量来算,实际的电费支出按阶梯电价来计费应该是在345元至5297元之间,若按照1.5元/度的标准来算,房东收取的电费则在750元至9000元不等。这中间差价,少则几百,多则达数千。
资深电工刘先生告诉记者,居民用电的基础线损率其实很低,100度电大约有5%到10%的线损率,而具体的线损情况还要视电路线长、电阻等因素而定。即使加上房东所言的过道灯、基础线损和视频监控等电费损失,从实际的数据来看,1.5元/度的电费收取标准也着实让房东有一定的利润可图。
新规解读
出租屋电费
应按实分担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规定,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遵循“谁用电、谁付费”的原则,总表与分表之间的线损及公共用电应按照公开、公平和简便易行的办法合理分摊。
简单而言,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齐全的,线损和公共用电量由各承租人分担。否则,该部分电费由出租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