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月19日讯 为应对蔓延全国多省区的电力紧张形势,1月13日国务院主持召开了“加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会议”,记者昨天从此次会议有关文件中获悉,为应对特殊时期的“煤荒”,发改委已提出将加快推进煤炭应急储备工作,具体包括将统一规划,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和设施,加快建立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并择机储备,引导、带动和规范地方储备和企业储备。
“我们认为煤炭储备是基于供应链的储备体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主任钱平凡告诉记者。
元旦放假的三天时间,钱平凡辗转于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等多个部门,协调酝酿中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和煤炭储备体系。
在国家发改委提出推进煤炭应急储备机制之前,各省已经开始独自实施。如煤炭大省山西,早在2008年已着手开展煤炭战略储备体系的研究,并确立了以资源、现货和产能为重点的储备体系。
山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起草的一份《煤炭战略储备体系研究报告》从资源、现货和产能三方面,对储备进行了阐述。资源储备,即从采矿权收入和资源收益稳定基金中提取一定费用,建立资源勘探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储备一批可供建井开采的精查储量,能源吃紧时立即投放一级市场。
而现货储备,是指在煤炭主产地、转运和交易中心,以及负荷中心、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布局国家级资源储备库,承担大区域性的战略储备和调剂功能。
产能储备是指以专项法律或产业政策的形式,要求大型煤炭企业按适当比例进行产能储备,一旦市场出现价格的巨大波动和供应链的异常变动,可确保即时启动和适时调度。
山东也进行了跟进。去年底,山东龙口煤炭储备配送基地投入运营。龙口煤炭储备配送基地由龙口港集团和龙口矿业集团共同投资建设,总投资5.3亿元,一期工程应急储备能力60万吨,运营能力为1000万吨。
“包括湖北、安徽在内的很多省市对于煤炭储备基地都非常有兴趣。”钱平凡说。
目前,煤炭对外依存度高达98%的湖北省,已经计划在省内建设两个煤炭战略储备中心。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副处长易新文告诉记者,湖北省政府已决定拿出1亿资金在宜昌和武汉各建一个储备中心,以解决煤炭运输瓶颈问题。
国家安监总局煤炭信息研究院院长黄盛初早先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正在修订中的《煤炭法》将在修订草案中新增10项法律制度,其中首条就是规定建立战略煤炭储备。
不过,河北一家大型电力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自己的忧虑:如果企业主导储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煤紧张完全可以涨价;如果政府主导储备,一旦煤价波动,就意味着政府要给市场埋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