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5月20日公布了对14家中央企业和3家央企所属单位的审计结果,在对中钢的审计公告中,审计署特别指出了中钢集团在当时存在的资金占用方面的风险――被合作伙伴占用资金88.07亿元,截至2010年6月底未对风险状况进行系统评估,未形成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预案。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5月22日咨询中钢集团多位管理层获悉,此次审计公告中所指的“资金占用”,是指作为钢材贸易商的中钢,为购买钢材向一些钢厂提前支付的预付款。
“预付款模式在钢材贸易中是被钢厂和贸易商广泛采用的,本来是正常的经营行为,但是否造成风险,主要要看付款对象是谁,以及对单一对象(钢厂)的付款规模有多大。”中钢一位内部高层对记者指出。
上述高层透露,所谓88.07亿元的占用资金,是指截至审计署审查时段,中钢向几家钢厂支付的预付款的余额累积。当时,与中钢合作的钢厂有多家,但民营钢铁企业居多。
“钢厂和贸易商之间的关系一向地位不平等,一直以来,钢厂尤其是国有钢厂都更有话语权,而贸易商为了更多的控制资源,与民营企业进行包销等形式的合作更容易达成,不过,民营企业面临的风险也相对巨大。”
据记者了解,中钢与民营钢厂合作所经历的最大风险,就来自于山西民营钢厂山西中宇钢铁有限公司。中宇钢铁与中钢的贸易往来最早始于2007年,双方的合作模式主要是,中钢包销中宇钢铁的钢材产品,并提前两个月预付货款。
这种合作模式本无太多异常,但中宇钢铁的交货能力和运营状况,却蕴含着巨大的潜在风险。事实上当时,中宇钢铁就一直处于边建设边生产的状态,由于生产成本高、资金链紧绷,再加上管理不善,公司一直盈利状况不好。
与这样的一家企业合作,最终导致按时支付预付款的中钢却无法正常取得相应数量货品,最终也就被拖入了财务黑洞。
“当时的动机主要是想扩大业务和销售额,但却没能控制好合作规模和金额,直到现在,中宇钢铁的生产经营状况也并不正常,”参与中钢钢铁贸易的一位管理层对记者表示,目前,中钢已经算是中宇钢铁的比较大的债权人,正在积极牵头引入第三方,对中宇钢铁进行重组。
当然,审计署所指的“88.07亿元资金占用”,并不仅仅是指中钢与中宇钢铁之间的交易,也包括其他钢厂,不过幸运的是,目前其他钢厂的运营状况还属正常。
上述管理层还透露,在审计署调查后,中钢已经开始通过调整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来尽量降低这方面的风险,比如尽量分散参与合作的钢厂,避免与一家的合作规模过大等。目前,资金占用的余额已经有了大幅降低。
而中钢集团新闻发言人李可杰当天也告诉记者,在审计署调查后,中钢集团就于去年9月成立了审计整改小组,对相关责任人和违纪事件进行了处理,并将去年9月到今年8月确定为“制度执行年”,以健全制度、严格管控、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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