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盟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主动走访各企业及周边牧户,对个别企业开始进入矿区实测、现场监督。
一是切实做好关停企业的善后和整治工作
全盟关闭企业4户,其中煤炭企业3户,金属矿产企业1户;停产整顿企业34户,其中煤炭企业10户,金属矿产企业24户;申请依法注销金属探矿权项目14个。各地继续深入开展对矿山企业的排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检查和各专项督查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关闭的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在接到关闭通知后15日内完成撤离人员、清理现场和安置员工善后工作;要求停产整顿的企业在10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经批复后由企业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申请复工的企业进行验收,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复工,进一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继续开展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引起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
各地在排查矛盾85起,化解64起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经检查组与企业协调,今天化解19起,企业与被占地牧户达成协议,进行了补偿。
三是依法取缔无证乱采滥挖行为
经摸底排查,检查组对7户无证照的非法盗采砂石料厂予以取缔,正在研究处罚决定。
四是措施到位
各检查组联合有关技术人员深入矿山企业对运输线路、矿石堆放区、采矿矿坑等违法占地进行实地测量,核定补偿费用,补偿款将转入草监部门专户,由草监部门统一发放给农牧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