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18日召开的全省地质勘查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为加强矿业权管理,河北省将改变目前“一矿一方案”的做法,在矿产资源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编制大纲,统筹考虑地质单元和行政区划,以一定区域为单位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滚动修编,作为探矿权采矿权新立和调整的依据。
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矿业权有形市场,各市矿业权交易机构11月1日以后应建未建的,在“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检查验收时有关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部分将不予通过。
承德市、张家口市、唐山市、保定市、邢台市、邯郸市应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其他设区市可以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也可以委托省级或其他设区市的矿业权交易机构开展矿业权交易活动。
此外,河北省还将通过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妥善处理国有地勘单位已有探矿权来推进矿业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