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财政部27日与21个省级人民政府及6个中央矿业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启动油气、煤炭等7大领域的40个示范基地建设。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与河北、山东等21个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中石油、神华集团等6个中央矿业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各方将共同推动油气、煤炭、铀矿、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稀土、化工非金属等7大领域的40个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说,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是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和推动矿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此次中央、地方和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共建,就是要切实加大政策、资金、资源配置和管理等支持力度,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建设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性强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据介绍,通过示范基地建设,我国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效率,盘活大批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供给能力。示范基地建设将突出能源、大宗支柱性和“三稀”等重要矿种,在资源分布集中、储量规模大、综合利用前景好的重点地区,依托大型骨干矿业集团,着力解决具有全局意义的资源综合利用问题。力争“十二五”期间,盘活油气15亿吨、铁矿石90亿吨、铜1500万吨、金600吨以上,提高我国的资源保障能力。
此外,还将通过统筹推进示范基地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保证矿业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通过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并完善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激励约束机制,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监督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强化政府监管和服务,完善管理制度。建成一批综合利用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标准规范,带动同类型矿山综合利用水平的整体提高。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将加大对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倾斜力度。国土资源部将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等方面向示范基地实行倾斜政策,依法优先配置资源和提供用地。财政部将给予示范基地建设一定的资金扶持,同时加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环境治理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向示范基地的倾斜和支持力度,同时,对示范基地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也非常严厉。对于发展快、资金使用规范、自筹资金到位、成效显著,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加大支持力度;对进展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采取停拨资金、核减预算或追缴已拨资金等措施;对于问题较大且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示范基地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