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成效显著
6年来矿山数量减少11.2%,大型矿山数量增加40.6%
记者从11月1日在京召开的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暨矿业权实地核查总结表扬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历时6年的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2011年初通过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的检查验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矿产开发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在多年持续整顿开发秩序的基础上,河南、内蒙古、辽宁、山西、陕西、云南等省(区)先后通过对布局不合理矿业权的调整整合、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自2005年以来,全国共完成铁、铜、铝等重要矿种的6574个矿区整合,涉及矿业权58809个,占全国矿业权总数的40%,整合矿区矿业权减少了44%。全国矿山数量从2005年的12.7万座减少到2010年的11.3万座,净减11.2%。在矿山总数大幅下降的同时,2010年,全国固体矿山产量达到90亿吨,比2005年增加38亿吨。全国大型矿山从3331座增加到4684座,净增40.6%。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整合推动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的优势企业集聚,释放了一批呆滞资源,有效提升了资源开发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一大批矿山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2010年全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值超过千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209%。内蒙古煤炭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提高到90万吨/年,回采率总体提高了30%以上;山西省煤矿总数压减60%以上,山西省煤矿平均单井规模由33万吨/年提高到100万吨/年。同时,全国涌现出辽宁省鞍山胡家庙子铁矿、云南省安宁县街磷矿等一批先进整合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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