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19日发布重组预案,拟以公司大股东首钢总公司下属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相关资产与首钢股份已停产资产及第一线材厂进行置换,置入资产的预估值约180亿元。
截至本次交易基准日2010年12月31日,置出资产(母公司口径)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的预估值约53亿元,另外本次重组涉及的提前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偿金额预计约10亿元。同时,首钢股份拟以4.29元/股的价格向首钢总公司发行预计不超过30亿股股份作为支付对价。随着预案的公告,首钢股份股票在停牌一年后,将于21日复牌交易。
本次重组的背景为:首钢股份钢铁主流程2010年底全面停产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造成较大影响,以及首钢总公司承诺置入优质钢铁资产。
作为本次置入资产的首钢迁钢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紧凑型设计,集中了国内外钢铁工业的先进技术工艺装备,具备年产800万吨钢及其配套生产能力,拥有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的完整生产工艺流程。
重组预案中值得注意的是,首钢总公司拟通过补偿方式与首钢股份协商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偿金额将通过土地评估机构评估。
首钢股份与首钢总公司1999年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为钢铁生产经营租赁使用约162万平方米土地,租期为50年。首钢总公司拥有该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首钢股份依合同取得该等土地的租赁使用权。随着首钢股份钢铁主流程的停产和资产置换的进程,位于河北迁安市的首钢迁钢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钢铁生产的主体,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和双方租约,解除原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不可避免的。有关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事宜,将与本次重组事项一并提交首钢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定。
此外,首钢总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三年内将推动下属首钢矿业公司注入首钢股份,以减少上市公司向首钢集团的关联采购;另外,根据首钢钢铁业发展规划,首钢股份将作为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整合的唯一平台,最终实现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上游铁矿资源业务整体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