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在《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表示,“不得存贷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此前,多家银行均推出了存款和贷款相结合的“存贷通”业务,那么,上述《通知》对“存贷挂钩”的限制会否影响到银行的相关业务呢?
“存贷通”是否是整顿对象存疑
据悉,“存贷通”一般是以同一借款人名下的存款抵扣贷款,为借款人提供增值收益的业务。以建行的“存贷通”个人贷款增值账户为例,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将其贷款代扣账户申请设定为存贷通增值账户后,账户内存款高于3万元时,建设银行自动将其中一定比例的存款在不支取还贷的情况下视同提前还贷,客户实际利息支出减少。
而光大的“存贷通”则略有不同,它又称“阳光卡个人小额质押自动贷款”业务,以卡内人民币定期储蓄账户或国债账户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累计存款金额的90%。
某股份制银行信贷管理部的总经理王先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存款和贷款是银行最基本的两项业务,有存款才会有贷款,银监会也不会打击一切的存贷挂钩业务,而是特指不准银行‘店大欺客’式的强制存款才给贷款。”
王先生还举例说明,银行和地方政府、企业都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在存款和贷款方面会相互帮助。这类的存贷合作和“存贷通”一类的产品,都是客户自愿,银行不具有强制性,这和银监会说的存贷挂钩有本质的区别。
不过也有客户经理表达了担忧,“这次银监会的整顿是综合整治银行的不规范经营,可能不仅仅是贷款中的不规范,还包括了拉存款中的不规范。而且,一旦把‘存贷通’也看做是存贷挂钩的话,就有可能被叫停。”
上述《通知》表示,此次“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目的是“纠正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银监会在相关新闻稿中有一段表述是“不准存贷挂钩,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似乎存贷挂钩主要针对“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如果“存贷通”业务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可能不一定属于存贷挂钩的整治内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疑问联系了北京市银监局,但是未获相关回复。
存贷挂钩方式繁多
在当前存款竞争白热化的今天,“保存款”、“增存款”成了各家商业银行的必争之地。理论上讲,“存贷通”不仅满足了客户的贷款需求,还可以在减轻客户贷款压力的同时为银行获得存款,可谓一举两得。
但是,建行某支行一个贷经理石先生告诉记者,“‘存贷通’虽然之前有文件,我们也一直再推,但是做的业务非常少。因为这既涉及存款又涉及贷款,到底是个贷部门来做还是柜台来做,还存在分歧。”
另一国有大行的贷款经理也表示,“说实话,现在贷款利率挺高的,客户有闲钱我们还是建议他先还款,‘存贷通’的收益毕竟要低于贷款利息。”
据银行业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存贷挂钩常见的做法是,存款的多少和贷款的规模以及利率挂钩。而且协议上很少有体现,一般是通过私下的口头协议达成的。
2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客户的名义向某国有大行海淀一支行咨询贷款事宜。该行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上浮20%~30%,不过贷之前你公司要在我们这儿开一个一般户,还要有一定的流水结算。利率都是电脑根据你们的财务情况算出来的,如果嫌利率上浮太高了,你可以通过做存款、理财或者企业年金等别的事情来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