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盟理事会对外正式发布钢丝绳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终裁决定,称其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钢丝绳实施反倾销措施,反倾销税率为60.4%;基于以往的反规避调查,该反倾销措施继续扩及至来自摩洛哥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同案中,欧盟维持了对乌克兰和摩尔多瓦的反倾销措施,反倾销税率为51.8%;但终止了对南非的反倾销措施。欧盟于1999年经原始调查,对原产于中国、印度、乌克兰和南非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后经反规避调查,将对华反倾销措施扩及到来自摩洛哥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并将对乌克兰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扩及到来自摩尔多瓦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