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行业有了新版本的行业规范标准。9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在官网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下称《规范条件》),将从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这6个方面对行业进行规范。
《规范条件》首先就强调,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同时,在环境保护方面,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且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在业内人士看来,纵观最新版本的行业规范标准,相关部门对环保和减排提出了相对比较高的要求。“这符合国家对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同时,也与《钢铁‘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中联钢分析师胡艳平昨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横向比较上个版本,即2010年的行业规范,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63千克比之前降低了0.17千克;吨钢新水消耗不超过4.1立方米,比之前下降了0.9立方米;不过,2012年版中的钢铁企业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19千克,超了2010年版本0.19千克。
除了环保标准,与2010年版另一个不同点是工艺装备的要求相对简化。工信部昨日的文件显示,“满足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转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电炉公称容量30吨以上”就可达到标准,而取消了2005年7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高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等”要求。
在生产规模方面,与前几年的版本相似,标准仍为“普钢企业粗钢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2009年的一项数据显示,当时中国有1000多家钢企,100万吨以下的钢企约占2/3。虽然近几年一直在进行落后产能的淘汰和整合工作,但按这个标准,国内不少钢企仍将面临达不到规范的风险。
不过,兰格钢铁网分析师张琳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行业规范能否最终实施到位依旧让人担忧,“政策只是导向,实施仍具难度”,“即使产能达不到100万吨的小钢企,也会带来不菲的税收和就业机会,这同时意味着,其背后还是会有很强的支撑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小细节也显示,对于不符合规定规范条件的企业,新版本的说法是“不给予政策支持”,这代替先前的“不予核准或备案新的项目、不予配置新的矿山资源和土地、不予新发放产品生产许可证、不予提供信贷支持”等。“规范行业,不单单要政策指导,更重要的还是动用市场的力量,最终对达不到标准的小钢企进行兼并或完全淘汰出市场。”张琳和胡艳平均对本报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