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钢协有关部门获悉,随着近两年来我国钢铁产品出口数量的恢复,今年以来针对我国钢铁产品的贸易救济案件频发,截至目前已有9起,呈爆发式增长态势。
在这9起案件中,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巴西、印尼、印度、泰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国和中国台湾地区;涉及的产品有盘条、涂层板、镀(铝)锌板、无取向硅钢和不锈钢等品种;涉及的出口企业较多,包括国有、民营、外商独资企业、钢材贸易商等。
从今年的案件来看,贸易救济调查的发起国发生了变化。近年来,由于欧美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放缓,钢材需求疲软,东南亚逐步成为我国主要出口目的地,向南美市场的出口也不断增加。随着钢材出口目的地变化,贸易救济调查的发起国也随之改变。东盟国家逐渐成为我国贸易救济案件的主要发起国,巴西成为需重点关注的贸易救济发起国。今年发起的9宗贸易救济调查中,有4起是东盟国家包括泰国、印尼和马来西亚发起的,有2起是巴西发起的。另外,目前发达国家的“双反”调查已呈常态化。针对我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的做法最早在美国和加拿大展开,目前已扩散至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今年,欧盟和澳大利亚针对我国展开的两起贸易救济调查均为“双反”调查。
针对这种情况,钢协市场调研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局部冲突和矛盾将长期存在,出口企业应在人才、机制等方面做好长期应对的准备。
该负责人指出,我国出口的钢材往往出现一种商品在某一市场适销对路时,多家企业蜂拥而上,短期到货量猛增的局面。因此,产品有竞争力的企业应及时、适时地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同时注重国际市场的开发和培养,逐步稳定市场份额;对已经开发的市场应注意顾及该地区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价出口。另外,要注重与下游用户的沟通,努力扩大直接沟通的范围,加强产品售后服务以增加产品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