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听过这样一句话:“能获取百分之百的利润可以不择手段,能获取百分之两百的利润不惜以身试法。”近日,信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抓获一名以身试法盗采稀土的犯罪嫌疑人钟某。
22日,信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安西镇有人从事走私稀土的非法经营行为。
23日凌晨,民警身穿便装,驾驶民用车辆,在出入安西镇的各主要路口监控。凌晨2时许,民警在安西镇往大塘埠镇坪石圩的路段发现两辆小车在徘徊。为免打草惊蛇,民警假装没看见,继续行驶在路上。
凌晨3时许,一辆农用车出现在民警的视线里。民警将该车拦下,在车上查获“草酸水稀土”4吨(可加工成氧化稀土1吨,价值20余万元)。随后,民警将原先徘徊的两辆小车拦下,并在其中一辆小车内抓获无证运输稀土矿的钟某。
经查,1997年,犯罪嫌疑人钟某花300元钱在信丰县安西镇窑岗村石园山买下3亩山地。去年,稀土价格飞涨,钟某于11月份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干起开采稀土矿的勾当。其间,钟某曾被信丰县矿产局行政处罚,但他仍不思悔改,继续铤而走险,无证非法开采。今年4月22日,钟某悄悄地将挖出的4吨“草酸水稀土”运出,准备烘烤出售。为了安全起见,他还安排了两辆小车在路上“巡逻”,不料被抓获。
目前,钟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