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的批复》,同时,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下发通知,就焦炭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在结算细则修正案中,大商所并未公布焦煤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仅表示将“另行规定”。“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倾向于在万分之二以下。”23日下午,一位接近大商所的消息人士告诉记者,“至于期货公司收取的手续费,就由他们互相之间打价格战来决定了。”
此外,对于首份焦炭期货合约的正式推出时间,上述消息人士透露,“基本敲定,应该是在4月11号。”
“焦炭期货的推出,对于焦炭生产企业来说,就是多了一条腿走路。”银河期货研究中心总经理冉寰对记者表示,焦炭生产商今后可通过焦炭期货的套期保值来锁定利润,在库存较多的时则可通过套保规避库存的风险。“焦炭行业ROE或将出现向上拐点。”国金证券分析师郝征认为。
创新的“大合约”
“目前,在全世界范围都没有焦炭期货,这次是我国首创。”冉寰介绍。
大商所公布的《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合约》显示,合约交易品种为冶金焦炭,交易单位为10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是1元/吨,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交易月份为1-12月份。
“按照一手合约100吨,每吨2000元左右的价格折算,一手焦炭合约约合人民币20万元。”冉寰介绍,从数量来说,每手100吨是目前我国商品期货中最大的,从合约价值来看,20万元一手在商品期货中也算是比较高的,“最贵的黄金期货每手价值也就30万元,焦炭期货算得上是大合约”。
另外,交易细则规定,焦炭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而大商所其他商品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均为1000手或者2000手。
此外,风险管理办法显示,焦炭合约单边持仓大于5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5%;小于等于5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不受限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焦炭合约一般月份持仓限额为2400手。交割月前一月、交割月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限仓量分别为900手和300手。
相比之下,作为新事物的焦炭期货合约无论从价值还是下单数上限以及风险管理方面来看,都门槛较高,颇显监管层的谨慎。
郝征介绍,从期货品种看,我国年生产焦炭3亿吨左右,按照当前均价2000元/吨计算,焦炭期货的实物标的将达到6000亿/年,而按照期货现货2:1的交易量估算,焦炭期货的交易量有望达到1.2万亿/年,“成为钢铁期货之后我国新上市的又一大期货交易品种。相应的,主要焦炭产销大省山西、河北将成为具有定价权的参与主体”。
焦炭行业迎来催化剂?
“因为产能严重过剩等因素的影响,焦炭行业目前困难重重,行业的毛利率已低至0附近。”渤海证券煤炭行业研究员任宪功指出,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焦炭生产和消费国,一直以来,由于没有对应的期货交易,焦炭生产、贸易、消费企业都只能被动的承担焦煤价格波动的风险。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介绍,由于众多因素的共同作用,焦炭、焦煤价格波动幅度大、频率高;2007年底时,山西等一些地区焦炭价格1500元/吨左右,而2008年夏秋季最高时达3200元/吨,随后的2008年未时最低降到1300元/吨;商品焦生产企业现货市场规避风险的要求强烈。
“焦炭期货一旦上市,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有两层直接的利好。”冉寰表示,此前,由于没有统一的市场价格,各个焦炭生产企业都是靠专人收集价格信息来指导生产和销售,一般来说都只能在小范围内调查,指导性不强。“那么,焦炭期货的推出,首先会发挥价格发现的功能,使焦炭市场形成一个稳定的、有较强参考价值的市场价格,其透明度和权威性都会提高。”而焦炭生产企业可以通过焦炭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来锁定利润和规避库存风险。
此外,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贺喜斌表示,“焦炭期货上市后,对于焦炭生产商来说,可能会多了一个销售焦炭的渠道,也增加了一个锁定远期焦炭利润或亏损的方法。”
据此,多家券商发布研报均表示,焦炭行业拐点初现。
3月23日,受焦炭期货消息提振,钢铁、煤炭板块一度全线冲高飘红。当日,以焦炭生产为主的上市公司开滦股份、安泰集团、*ST山焦均报收红盘。(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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