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目录》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中删除,但并未明令禁止。不过,以后汽车合资项目的审批会愈加严格。
通过鼓励合资或引进技术的方式,来提升我国汽车零部件发展水平,确实是一条捷径。但在与外资合作的过程中,要吸取整车的教训,在技术创新上下苦功。
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开始正式实施。同时,2007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停止执行。这是自1995年首次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来,我国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需要进行的第5次修订。
新修订的《目录》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中删除,并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出发,在鼓励类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条目。这些重大变化,对我国以及全球汽车产业意味着什么?正在给产业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整车制造不被鼓励,并不意味着被禁止
新版《目录》显示,2007年版《目录》中的“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及汽车研发机构建设”这一条已从鼓励类中删除。这是新版《目录》中涉及汽车行业的较大变化。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贸研究部副主任金柏松表示,经过加入世贸组织10年的大发展,我国汽车产业总销量大幅提高,2011年汽车产销分别达到1841.89万辆和1850.51万辆,蝉联全球第一。而且从国内各汽车企业的“十二五”规划看,到2015年,我国汽车产能将扩大到5000万辆。如此庞大的规模,不免让人开始担忧产能过剩。在此背景下再鼓励外资投资整车制造,既不符合市场供需规律,也会给本土汽车企业带来压力。
“全球跨国车企都已经来了,再鼓励整车对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意义不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助理秘书长杜芳慈认为,目前通用、大众、丰田、日产、本田等都已在中国分别建立了不止一家合资公司。“一流的汽车企业已经落地生根,如果还继续鼓励,来的可能就是二三流,甚至不入流的汽车企业。”
当然,不被鼓励,也并不意味着被禁止。“新版《目录》对整车制造政策虽有调整,但并未明令禁止,那就是允许的,因此对已进入中国的合资公司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新引进的外资项目仍可按现行政策实施外资准入管理。”不过,在汽车分析师贾新光看来,“以后汽车合资项目的审批会愈加严格”。
然而,即使政策趋紧,中国潜在的巨大市场和高额利润仍然吸引着外资车企蜂拥而至。通用、大众、福特、日产等车企有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当前在中国的投资计划不会改变,而英菲尼迪国产项目落户大连早已没有悬念,捷豹路虎与奇瑞的合资也是箭在弦上。
鼓励关键技术合作,并不意味着不要自主研发
新版《目录》鼓励类第十九项“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详细列出了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包括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上述项目还包括升功率70千瓦以上的汽油发动机、双离合变速器等一系列中国汽车产业紧缺的技术。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董建平介绍,尽管入世以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较快,但在汽车技术的核心领域,尤其是与汽车安全、节能和环保有关的电子控制技术类零部件方面还明显落后,这部分产品与技术基本上还在跨国公司的垄断之中,严重制约了我国自主品牌车企的技术升级和产品进入高端市场。
而且在被国人寄予厚望,实现“弯道超车”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上,无论是电池、电机,还是电控系统方面的核心技术,中国企业已经落后于国外先进水平。“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科尔尼全球合伙人兼亚太区汽车行业总经理孙健说。
零部件强,则汽车工业强。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苏晶称,正是基于尽快改变这一现状的考虑,此次新版《目录》把投资重点从“整车制造”转变为了“关键部件的制造和研发”。
“目前我国汽车产业在关键零部件方面,整体实力较弱,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与外商合作,通过鼓励合资或引进技术的方式,来提升自我确实是一条捷径。”但杜芳慈同时表示,在与外资合作的过程中,需要吸取整车的教训,通过合资是不能获得核心技术的,中国零部件产业要真正发展壮大,还需要在自主研发上下苦功。
有关专家表示,随着新版《目录》的实施,博世、电装、德尔福以及麦格纳等跨国零部件巨头将加快在中国寻找合作伙伴,进行新能源汽车方面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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