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美国商务部取消“反补贴”调查的中国光伏公司,可能空欢喜一场。
3月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传来消息,已通过一项新修改的税法,授权美国商务部继续对中国和越南等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
“本来还抱着希望,现在又陷入了困境。”一家光伏公司管理层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记者采访时称,美方虽然还未公布对华光伏企业的“反倾销”及“反补贴”调查结果,但很可能最终的裁决会对企业不利。作为出口方,目前该公司已停止对美销售光伏组件产品,以避免产生更多亏损。
美国修改法案
美国修改的新关税法案,与一桩案件有关系。
2011年12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曾做过一个判决,认定美国的“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
其判决的依据是,美国商务部若既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又对中国进行反补贴调查,会导致对中国出口商的税率设置了双重计算。
美国德汇律师事务所反倾销合伙人佩里曾表示,美国巡回法院反对美国商务部反补贴税率的理由在于,这与国会的一贯立场是相抵触的。如果商务部要对中国实行反补贴调查的话,必然要过国会这一关。
而如今,包括国会参议院、众议院都通过了新的关税法案,在律师眼里也觉得很蹊跷。
一位资深的反倾销、反补贴律师黎先生向本报表示,新法案意味着美国政府要进一步推进他们一贯的政策,也就是对中国企业继续“反补贴”调查。
有人士猜测,这次美国修改法案,正好设在美公布对光伏企业的初裁结果之前,或是为美国制裁中国光伏公司铺路。
黎先生则认为,美国的反补贴裁决,会有65天以内、延期65天的两个时间段,按照以往经验,延期属于正常,所以美国修改法案,可能还是为了今后大范围地对中国出口商进行制裁,不完全是针对中国光伏公司的“反补贴”裁决而来。
一家光伏公司法务部门人士称,现在公司已停止对美出口光伏产品,因为反补贴税有可能会向前追溯90天。“假设今年1月到3月,我们还对美出口产品,而3月19日美方又苛以重税的话,那么前90天的业务可能会入不敷出,让公司蒙受很大经济损失。”
部分光伏企业停止对美出口
美方的上述消息,让国内光伏公司陷入了被动。
美国7家太阳能制造企业曾在去年10月19日共同发起一项针对中国公司的联邦贸易诉讼,指责中国太阳能企业在美国及全球市场上“倾销”太阳能产品,并要求美国对中国进口的太阳能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一位在南京有生产基地的光伏企业法务部门人士对记者说,他们在今年年初已将美方的“双反”调查表格填完并递交,但因美方已延期审理,估计反补贴税率会在3月19日对外发布,而反倾销的税率或在5月公布。
有律师透露,尚德电力和天合光能是美方重点调查的企业。如果这两个公司将被裁定征收高额的税率,那么既会对它们在美的出口业务造成很大打击,同时我国其他光伏公司也难逃此命运。
我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昨日公开表示:“这样一个修正法案,规定可以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同时又规定这个可以追溯到2006年,但世界上绝大部分的法律不允许追溯以往的。”
如果向前追溯的话,不排除以往其出口美国的光伏产品也将被加税。不过,有律师称,因为“追溯”规定可能会被很多国家、机构所指责,今后未必会落实。
德汇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也向记者分析说,现在影响最大的肯定就是类似天合光能等这样有生产基地的大公司。这次光伏“双反”案中,既涉及在华贸易商,也有国内生产商。
“贸易商受影响不大,他们没有工厂。假设美方定了一个重税,贸易商可把自己的订单,放到越南或者其他亚洲企业里。而生产商就必须要考虑转移产能了,这个动作将会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