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浙江省电力公司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新规定”以来,不断有用户致电95598浙江电力客服中心,反映房东随意涨电价的事情。在杭州打工的刘先生向我们反映:电力部门执行新阶梯电价之前,房东向他收取的电费是1元/度,而在电力部门执行新阶梯电价之后,房东就把电费从原来的1元/度,上涨到1.5元/度,原因是电力局的电费涨了,刘先生非常疑惑,故致电95598询问电价调整的情况。
客服人员向刘先生详细地解释了新阶梯电价的情况,新阶梯电价的第一档是年用电量在2760以下的,电价仍为0.538元/度,不收取阶梯电价;第二档是年用电总量在2761-4800度之间,在原先电价0.538元/度的基础上,超出部分另外加价0.05元/度;第三档是年用电总量在4800度以上,在原先电价0.538元/度的基础上,超出部分另外加价0.3元/度,也就是说,就算是执行第三档的电价,也只有0.838元/度。
刘先生在听了客服的解释后,大致明白了此次电价调整的情况,对于房东借口阶梯电价调整随意上涨电费的事情,无奈之余,只能叹一声:身为租客真是“太受伤”。
电力温馨提示:因电力部门只是电价的执行部门,而非制订部门,且没有执法权,用户若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