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共消费品如水、电、煤的每次计价调整或机制改革都吸引了亿万百姓的目光。时值寒冬,用电作为民生问题进一步引起关注。昨天,市人大代表吴铭忠向市人代会提出建议:阶梯电价计电量也应按峰谷分时计算。
“两种电价计费制度设计存在内在矛盾。”吴铭忠在书面意见中指出,所谓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低谷等时段,对不同时段的用电量采用不同的电价,发挥电价的调节作用。
阶梯电价,则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或分档次定价计算费用。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也可提高用电效率。
从2012年7月1日起,阶梯电价已在包括上海在内的全国范围内实施。同时,全国各地近些年来也相继制定了有关规定,以经济手段鼓励居民夜间用电,推广峰谷分时电价,即一般所说的使用“分时电表”制。两种电费计费方法在日前已同步实行,但是阶梯电价与峰谷分时电价这两项机制还未能有机结合。峰谷分时电价旨在有限的装机容量下,充分利用电力资源,提高电网的利用率,让用户“多用电”;阶梯电价机制旨在有限的装机容量下控制用电总量,让用户“少用电”。换言之,两种电价计费制度具有一定的内在冲突性。
吴铭忠建议,把 “阶梯电价”与“峰谷分时电价”有机结合,阶梯电价计电量也按峰谷分时计算,最终实现最佳节电用电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