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河南省供用电条例》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房东、物业自行提高电价要受罚。然而,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三门峡的城中村电价仍然混乱,实施近一个月的《河南省供用电条例》并没有对城中村电价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
“本来挺高兴挺期待的,事实上又是空欢喜一场!”1月27日,在崖底街道崖底新村采访时,租房户小李告诉记者,上个月他从报纸上看到“房东自行提高电价要受罚”的消息后,心里暗喜:终于有约束乱收电费的条例了,这下不用多花冤枉钱了。然而,当他交今年1月的电费时,仍然是每度1.5元的价格。记者在该村走访多户了解到,电价并没有因为《河南省供用电条例》的施行而发生变化。
在师家渠、李家窑等城中村,也存在上述电价不规范的情况。
对此,记者首先采访了三门峡市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供电公司只有执行权,不能决定用电的价格。
随后,记者采访了三门峡市物价检查所的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城中村电价问题在全省都是一个难题,郑州、洛阳等城市都存在收费过高的现象。按照相关要求必须实名举报,物价部门才能有的放矢地查处。然而,事实上几乎没有人愿意实名举报,所以查处也就无从下手。下一步他们将和供电部门进行沟通,在城中村宣讲相关政策,希望能够起到一定成效。
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呢?长期在崖底新村租房的老王给记者提出了建议。据他所知,城中村的电价上涨多是以村委会的名义在全村张贴通告,然后再调整电价,所以,物价部门可以和市区各城中村村委协商,制定合理统一电价,明令禁止乱涨价,如果发现严厉惩处,以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