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见链接)。这是自199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来,我国在钢铁行业提出的第6起贸易救济案立案。
欧盟和日本超八成产能须出口消化
此次案件中涉及的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主要包括08Cr18Ni11NbFG、10Cr18Ni9NbCu3BN和07Cr25Ni21NbN这3个牌号的产品。这些产品主要应用在超临界、超超临界电站锅炉上的再热器和过热器等的受压元件上,是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锅炉的关键部件。
欧盟和日本是全球最大的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生产国和出口国。2009年,欧盟和日本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管的合计产能高达8万吨以上,而这两个国家、地区的自身需求仅有1.5万吨左右,有6.5万吨的过剩产能须寻求出口消化,占其总产能的81%以上。
从中国的情况来看,欧盟和日本是国内进口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的主要来源地。2008年以来,来自这两个国家、地区的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总量占中国总进口数量的比例始终在86%以上,2010年甚至高达97.26%。
国外企业低价倾销压制中国当地企业
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具有显著的节能和改善环境的效果,在发达国家已得到广泛研究和应用。近年来,我国火力发电机组也已向高效率、高参数、大容量的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发展。2002年,国家科技部还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研究课题列入了“863”计划。
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我国对电力能源的需求更加迫切,因此,高效、环保的超临界和超超临界电站机组受到了广泛的青睐。目前,中国已成为建设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最多的国家。这使得国内市场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条件下的08Cr18Ni11NbFG等3类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的消费量出现了迅猛增长。中国也成为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最大的消费市场,年消费量甚至达到全球需求量的60%左右。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国内钢铁企业投入了大量资金、人力等资源,进行了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的研发和装置建设,产品质量也达到了国际标准。然而,面对中国钢铁生产企业的崛起,欧盟和日本的企业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开始采取频繁、大幅降价的手段,向中国市场大量倾销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
就海关统计的加权平均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价格来看,从2009年初到今年6月底,申请调查的欧盟和日本相关产品的价格已经累计下降41.38%。2009年,申请调查产品的进口价格已经低于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价格,对国内产品形成了明显的价格削减,且削减的幅度呈不断增大的趋势。
中国企业遭到严重损害且损害可能扩大
依靠大量、低价倾销的方式,欧盟和日本的产品在中国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市场上维持了垄断地位。自2008年以来,其在中国的市场份额虽有波动变化,但一直处于70%以上的高水平,2009年甚至高达86.89%。
国内企业守着全球最大、增长迅速的市场,且拥有交货迅捷等优势,产品质量也达到了国际标准,完全能够满足下游用户的需求。然而,受国外企业低价倾销产品的压制,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始终未能形成大批量、商业化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即便有部分企业实现了批量生产,但产品的销量、产量,以及企业的开工率和市场份额都处于非常低的水平。比如,2008年~2010年,国内部分企业的开工率一直处于不到30%的低水平,2009年甚至不足20%。一部分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出现了大幅下滑甚至濒于亏损。而且,从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来看,国内企业受到的损害进一步加大的可能性很大。
据了解,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在发达国家已得到较为普遍的应用,市场潜力已经很小。而除中国外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受到本身经济规模和经济发展速度的限制,对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的需求也相对有限。因此,近年来,全球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市场出现产能严重过剩的问题。金融危机的爆发则进一步削减了该产品的全球消费量。2010年,全球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能已超出需求量8.2万吨。
目前,欧盟和日本仍未从金融危机的影响中恢复过来,其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需求量萎缩的趋势并不会根本改观。与此同时,中国经济却一直保持较快增长,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管的市场需求仍旧广阔,且发展潜力巨大。这势必会进一步促进欧盟和日本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生产商和出口商向中国倾销产品的积极性。
在这样的趋势下,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市场空间很可能进一步遭受压制,商业化生产和销售面临缩减甚至停滞的风险。因此,在遵守WTO(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前提下,为反对国际不公平贸易,维护国内钢铁行业的合法利润,对倾销行为拿起法律武器成为了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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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江苏武进不锈钢管厂集团有限公司和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代表国内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接到申请后,商务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江苏武进不锈钢管厂集团有限公司、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以及支持该申请的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环精密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1月~6月份的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产量之和占同期中国大陆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审查结果,商务部决定自2011年9月8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据悉,倾销调查期为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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