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报道称,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对来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热轧钢板反倾销案做出终裁,中国涉案企业反倾销税率均为30.91%,三类产品被排除在措施之外,包括为复出口而进口的产品;税则号7208.5100.033、7208.5100.053、7211.1490.090项下用于模具产业的产品(每年不超过1000吨);用于船板制造和检修的产品(每年不超过1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