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股份7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共获得五项政府补助,合计4302.93万元。
获得的政府补助具体为,公司汉阳棒材厂于2013年2月6日收到政府补助207.31万元;2月19日收到政府补助309.48万元;6月18日收到三笔政府补助,合计为748.92万元。上述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1265.71万元。
公司一季度末及二季度末按《企业会计准则》摊销的递延收益合计为766.16万元。
全资子公司天津武钢钢材配送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收到土地使用税返还共计299.86万元,原按50年分期摊销。2013年5月,按当地税务部门的要求,公司将剩余未摊销的土地税返还142.50万元一次性记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控股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因淘汰35吨转炉2座、380立方米高炉1座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410.00万元,其中1000.00万元已于2013年6月4日到账。
6月30日,公司收到武汉市环保局通过财政划拨的武钢环境保护项目补助1128.55万元,该款项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先行代收后划转至公司,并将记入公司2013年度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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