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的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重拳出击,坚决取缔非法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行为。对参与非法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的人员,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坚决查处到位,构成犯罪的,依法交由司法机关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虽然广西多次组织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但随着矿产资源价格不断上涨,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非法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活动仍有所抬头,部分地方甚至愈演愈烈,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和安全事故发生。今年11月以来,广西连续发生几起因非法采矿造成的安全事故,11月22日,桂林市全州县大西江镇发生一起非法采煤盗矿安全事故;在梧州市苍梧县马王村有人非法盗采稀土矿,引发“1126苍梧山体滑坡”安全事故。 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取缔非法采矿行为。此外,相关部门要在主要矿区(点)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加强检查,斩断非法买卖矿产资源渠道。 同时,自治区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辖区内非法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行为得不到根本有效治理的地方,由自治区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对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瞒不报、有案不查、查处不力、幕后支持违法勘查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