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厅近日正式发文解除台州市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行业区域限批,对台州市而言,这是历经9个月奋战治污的阶段性成果。 2011年,台州市路桥区发生“血铅”事件后,全市迅速对涉重金属行业展开专项整治。市政府专门成立环境污染整治专项督察组,要求对所辖9个县(市、区)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督察;市环保局专门成立区域限批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涉重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实行责任包干、上门指导和跟踪督察。 为能彻底治污,台州市首先铺开了污染底数摸排工作。排查对象为医化、铅蓄电池、电镀、熔炼、拆解、印染、造纸、制革等八大重污染行业。排查任务被分解落实到各乡镇,逐村逐户地查。经查,全市2900家重污染企业中(包括取缔关闭的非法企业),铅酸蓄电池占21家、电镀企业131家(现存102家)、熔炼企业1522家、拆解企业和制革企业分别为1231家和24家。根据排查情况,台州市逐一制定对症措施,强势推进整治工作。目前,全市21家铅蓄电池企业,关闭20家,1家拟保留企业基本符合有关规定,给予过渡性生产一年;102家电镀企业,停产23家,整治提升26家,立案处罚30家;1522家熔炼企业,关停993家,完成整治提升29家。 此外,台州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整治期间,全市共取缔非法电镀企业88家,打击非法熔炼企业1033家,取缔非法拆解户1183户;建立实施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全市共移送公安、司法案件125件,对142名顶风作案人员实施行政拘留,刑事拘留15名,司法拘留1名,逮捕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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