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力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完善科学化、常态化的节能预警调控机制,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动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及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山东省要求,各市要按照节能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能耗状况、节能潜力等情况,科学确定能耗总量控制指标,建立强度指标与总量指标相结合的节能指标体系,通过实施能耗总量控制,确保完成能耗强度目标。
根据部署,山东省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按照科学监测、超前把握、提前干预的原则,建立实施能耗强度与能耗总量相结合的调控制度。建立企业用能总量与单位能耗指标相结合的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和节能量交易制度。
为推动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及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山东省将制定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
同时,山东省还将大力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加快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的普及应用,完善秸秆气化技术及系统装备。 |